关于举办“讴歌百年荣光 传承红色精神”
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
诗词创作暨朗诵大赛的通知
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浓厚氛围,进一步传承红色文化,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,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热情,决定在全区开展 “讴歌百年荣光 传承红色精神”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诗词创作暨朗诵大赛,增强广大市民的凝聚力,以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携手奋斗新征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旨
本次大赛将以展现爱党爱国、建设即墨为主线,以突出党建引领、文化建设、经济社会发展、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内容。集中展示广大市民对党的崇敬热爱之情,对祖国繁荣富强的自豪感以及当下美好生活的幸福感,用朗诵传播即墨声音,向伟大的党献礼!
二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
承办单位:青岛市即墨区图书馆
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
青岛市即墨区作家协会
青岛市朗诵艺术家协会
协办单位: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
青岛市即墨区诗词学会
三、比赛内容及组别设置
(一)比赛内容
本次大赛分为诗词创作赛及朗诵赛两部分,参赛选手可择其一报名参与,也可两者兼报。
(二)组别设置
诗词创作分为创作A组(7-13周岁)、创作B组(14-18周岁)、创作C 组(18周岁以上)。
朗诵分为朗诵A组(7-13周岁)、朗诵B组(14-18周岁)、朗诵C 组(18周岁以上)。
四、参赛规则
(一)诗词创作参赛规则
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、向上、向善,情感真挚,笔触生动,语言清新,感染力强。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,严禁抄袭剽窃。作品必须是未在出版物上发表,未在各类文学类竞赛进行评选的原创作品。
参赛作品文责自负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如出现上述纠纷,大赛组委会进行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、获奖资格。
主办方有权对所有作品进行媒体传播及公开展示。
(二)朗诵参赛规则
组委会根据诗词创作比赛成绩,选择15篇作品进入“作品库”供选手自行选取(选取作品库作品适当加分)。
除选择“作品库”作品外,参赛选手可自选朗诵作品。自选作品要求紧扣主题,积极向上,语音规范、感情真挚,具有感染力、舞台表现力。
朗诵以作品名称进行报名,形式不限,可进行单人、双人等多人组合,人数不限。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作品的比赛,不得兼报作品。
决赛参赛作品允许重复初赛作品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参赛选手各赛制原则上须脱稿,决赛将在青岛广电“蓝睛APP”进行直播、刊播。
鼓励文学爱好者自己创作自己朗诵,鼓励朗诵爱好者进行诗词创作。朗诵比赛选手原创作品将进行加分,选手从“作品库”选取也将酌情加分。
朗诵比赛分为初赛、决赛,初赛提报作品为音频(mp3)格式,决赛为选手集中演示,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赛程安排
提交诗词创作作品时间:7月19日-7月30日
公布创作奖结果及作品库时间:8月1日
提交朗诵作品时间:8月2日-8月10日
公布朗诵初赛结果时间:8月15日
朗诵决赛时间:8月下旬
六、奖项设置
诗词创作及朗诵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
七、报名方式:
1.诗词创作、朗诵参赛者将作品按照赛程安排的时间节点发送至邮箱qdybznlsds@163.com,报送作品的同时需附报名表。
2.参赛选手不限制区域,均可报名。
3.本次大赛为纯公益性质,各赛制不收取任何报名参赛费、培训费等相关费用。
4.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咨询电话:18705326323范老师
2021年7月19日
诗词朗诵大赛报名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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